当前位置: 首页>问题>注册考试 >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中不正确的是哪个?

天涯注册考试 2020-07-05 12:12:003057 举报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七日内提出

B.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C.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D.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 参考答案:A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关键词:

提出 问题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