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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情形可以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微信用户29884编制审批 2023-10-10 08:07:011091 举报


  • 哪几种情形可以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

    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一)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

    (二)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四)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五)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

    (六)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等需要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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