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印发后,各地应进一步细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制措施,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占用耕地实施国土绿化(含绿化带),将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将流转给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承包农户书面同意,由发包方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其他土地由实施单位或经营者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后实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通知是2021年印发的,不是2019年底,见:https://www.guoturen.com/wenku-585
在文末主要是指占用耕地进行绿化,把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将流转给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由谁来进行申报:
1、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承包农户同意,由发包方向乡镇政府申报。
2、其他土地(指不是农村集体土地的),由实施单位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