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条件,能否明确具体包括哪些矿种和开采方式?
答: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主要是指参考:
①原国土资源部 2006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2号)附件《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可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类矿产 (第三类):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砖瓦用)、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砖瓦用)”。
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中“...(除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矿产外,以下简称“砂石土类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