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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方面的问题:
1、用地指标
没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说明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即使在村庄规划里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放置工业用地,也需要解决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从哪来的问题,因为村庄规划一般用地规模不增加,只能从7个村庄内部节余指标解决。
2、耕地与基本农田
如果没有在划定三区三线之前考虑这种思路,那么临近开发边界如果存在耕地和基本农田,比较难以实现。
3、产业类别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目前还有很多限制: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所以,如果后期整理成功,因为是农用地转用的新增建设用地,也没法入市。招商也受限。
其实目前大多都是这样做的,但是难度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