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系统架构设计的强制性要求如下:
3.2.1 应按照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系统的子系统组成、集成/联网方式、传输网络、系统管理、存储模式、系统供电、接口协议等要素。3.2.2 应根据现场勘察和风险防范要求以及布防设计情况,确定安全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3.2.3 应根据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实际需要以及系统复杂程度,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系统集成/联网方式:1 子系统设备之间信号驱动联动;2 子系统之间协议通信联动;3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对各子系统集成;4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之间联网;5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与其他系统联网。3.2.4 高风险保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应采用专用传输网络。3.2.5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应具有集成管理、信息管理、用户管理、设备管理、联动控制、日志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3.2.6 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信息存储与管理的需要,确定存储模式。3.2.7 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及其设备的分布特点、供电条件和安全保障需求,确定供电模式和保障措施。3.2.8 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联网以及信息共享应用的需要,确定系统接口以及信息传输、交换、控制协议。
以上内容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