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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建筑与市政施工职业健康管理的强制性内容如下:
6.0.1 应为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方面工作的作业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定期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6.0.2 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 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识服装,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6.0.3 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 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 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6.0.4 电焊工、气割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 进行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 进行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 进行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胶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 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6.0.5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及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 在地下或潮湿场所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6.0.6 油漆工在进行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进行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6.0.7 普通工进行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并应配备防护眼镜;进行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进行人工挖扩桩孔井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6.0.8 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靴、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6.0.9 防水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 进行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6.0.10 钳工、铆工、通风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进行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 进行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进行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 进行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6.0.11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6.0.12 进行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进行可能飞溅渣屑的机械设备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6.0.13 其他特殊环境作业的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配备耳塞、耳罩或防噪声帽等;
2 进行地下管道、井、池等检查、检修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具、防滑鞋和手套;
3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或面具;
4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5 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以上内容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来源: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