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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理属集体土地,依据村庄规划中的用地性质;这里面比较特殊的是城郊融合类村庄,按要求可不用编制村庄规划。如果不编制村庄规划,现状建设用地需要保留,则需要在城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用地性质(开发边界外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也需要落实,可作为集体土地使用)。
2、中心城区内河流上的现状桥没划入开发边界,后期可作为交通建设项目(或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单独选址,转换为国有用地,然后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也就是开发边界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能源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建设项目;防灾减灾建设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