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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县级)审批权限内容是什么?

微信用户10229编制审批 2023-03-18 16:12:09474 举报


  • 2023年03月17日,自然资源部公布《自然资源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县级权限):


    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

    (县级权限)

    【000115104003】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000115104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县级权限)【000115104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县级权限)(00011510400301)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2)《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3)《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条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7.实施机关: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的批准

    15.要素统一情况:部分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源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在无居民海岛上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无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根据《行政许可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部门,即省级、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级监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通过现场监管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对依法审批的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活动实施监管。现场监管主要通过海上巡查等手段开展,重点监管是否按照批复要求实施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活动,对经核实确认的问题进行处置。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申请书。

    (2)地方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核;

    (4)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2)《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全章内容)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依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确定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条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自然资源部;沿海地方各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


    十五、备注



  • 2023年03月17日,自然资源部公布《自然资源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国家级权限):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省级权限)

    【0001151050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000115105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省级权限)【000115105002】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省级权限)(00011510500201)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2)《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三条

    5.实施依据

    (1)《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三条

    (2)《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6.监管依据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三条

    7.实施机关:省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8.审批层级:省级

    9.行使层级:省级/直属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省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审批

    15.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申请、受理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2)填海项目严格落实批复文件要求,没有不合理改变批准范围或超出批准面积实施填海;

    (3)《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符合有关编制要求,验收测量工作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无违法用海行为,或虽有违法用海行为但已查处结案;

    (5)已落实与相关利益者的解决方案。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四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一)审批部门批准的海域使用权批复文件;(二)《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海籍调查规程、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标准、规范等。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无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明确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有关监管流程、内容与要求。二是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国家级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现场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重点排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填海项目是否及时办理填海竣工验收的问题。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测量报告;

    (3)填海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报告;

    (4)填海工程竣工图;

    (5)海域使用权证书及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

    (6)与相关利益者的解决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五条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向相应的竣工验收组织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

    (二)填海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报告;

    (三)填海工程竣工图;

    (四)海域使用权证书及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五)与相关利益者的解决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接收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

    (3)相关文书发送;

    (4)验收评审;

    (5)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审查;

    (6)发送审批结果。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六条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受理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通知海域使用权人开展验收测量工作,编制验收测量报告。

    (2)《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八条  承担验收测量工作的技术单位进行验收测量时,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派员监督、见证。

    (3)《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九条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当组织项目所在省(区、市)及市(县)海洋、土地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与填海项目无利害关系的测量专家成立验收组,对填海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听取海域使用权人、施工单位、验收测量报告编制单位等的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4)《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十二条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意见书签署之日起10日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

    (5)《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第十三条  验收不合格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海域使用权人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关于XX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批复文件)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3月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


    十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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