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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有什么?

微信用户19080技术标准 2023-03-11 12:40:24755 举报


  • 依据行业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指南》:


    1、保护名录 

    参照省级保护对象名录类型,建立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对象的空间信息, 形成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GB/T 39972-2021)的数据库。 


    2、历史文化保护线 

    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 护线划定基础的,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 按照整体性保护要求,宜从下列方面提出相应空间管控措施: 

    a) 与周边山水环境整体保护。明确历史格局、自然山水环境、重要视线通廊、天际线等历史文化 遗产环境的形态管控措施,鼓励细化制定用地及项目准入正负面清单。

    b) 与遗产真实性、完整性相关联的空间环境协调。加强与历史文化遗产相关环境的生态保护、修 复、监测等空间管控和引导措施。在与历史文化遗产相关的农业空间中,提出传统耕作及水利 技术沿用、水土保持、灌区协同等综合治理措施。 

    c) 与建设活动的空间协调。避免集中建设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分析历史文化 保护线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叠情况,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协调管控要点。 


    3、遗存本体及环境安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基于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地理环境、不同灾害类型,对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 环境的潜在风险,布局安全缓冲空间和风险管控重点区域。宜从下列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a) 区域防洪。考虑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的防洪需求,规划必要的防洪设施、蓄滞洪区等, 降低洪涝灾害对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威胁。 

    b) 地质灾害防治。加强滑坡、泥石流、地质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防治,并针对地上、地下遗 产制定应急防灾预案。 

    c) 风沙治理。通过种植防护林等防治风蚀沙化手段,协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 

    d) 区域环境质量。对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造成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等污染的污染 源,提出治理、调整、搬迁等要求。 


    4、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物质空间载体,结合公共空间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展示地,为传统戏 曲、传统手工艺等非遗提供活动生产与表演展示的场所空间。 


    5、基础设施保障 

    宜从下列方面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a) 加强与蓝绿空间融合。鼓励将历史河湖水系、护城河、历史漕渠等纳入城市水体保护线(蓝线), 将具有文化内涵的山体、园林等纳入城市绿线,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绿地、水生态的协同 保护。 

    b) 引导道路交通配置。结合文化线路、城乡历史文化聚落等跨区域遗产的分布情况,提出交通条 件优化建议,完善道路网系统,使其符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风貌和视觉环境要求;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格局保留完整、资源分布密集的区域,保持或延续原有的道路格 局,保护有价值的街巷系统,保持特色街巷的原有空间尺度和界面。 

    c) 协调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选址应符合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管理要求。交通、能 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选址布局及开发建设前应开展建设影响评估,避免对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管理要求造成负面影响;参照GB/T 50357-2018中关于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的规定, 积极改善老城区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协调基础设施与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等,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d) 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加强历史文化与城市公共空间的联系,建立与城市特色文化空间紧密结合 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6、地上地下空间统筹 

    宜从下列方面统筹协调地上地下空间利用: 

    a) 协调大遗址地上地下空间环境与功能。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政策,在保障大遗址地下空间 安全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地上功能布局,开展与大遗址保护相协调的保护利用活动。 

    b) 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避让地下文物。地下防灾工程、地铁及其他工程选线选址严格避让地下文物埋藏区,避免对地下文物造成过度扰动和破坏。 

    c) 科学利用地下空间进行遗址展示宣传。优化遗址区地下空间展陈等功能布局,补充地上辅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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