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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何新的规定?

微信用户2597实施监督 2022-12-10 19:22:35548 举报


  •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

    先冻结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经查处后,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直接扣减储备库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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