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用户584
2022-12-10 20:09:54 已采纳回答2021年11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206号规定:
1、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整改恢复为耕地,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2、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整改恢复为耕地。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