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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建筑地下防水设计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条文内容如下:
3.1.4 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3.2.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分为四级,各等级防水标准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表 3.2.1 地下工程防水标准
3.2.2 地下工程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按表 3.2.2 选定。
表 3.2.2 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
来源: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