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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部门“三定”规定:
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的行业指导监督和违法查处等环节。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宅基地的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指标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确权登记颁证等方面。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对构建基层宅基地审批联审联办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合理需求、遏制新增违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压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疏堵结合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好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会同自然资源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逐步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