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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照料设施>安全疏散与紧急救助设计要求:
1、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人员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2、每个照料单元的用房均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向老年人公共活动区域开启的门不应阻碍交通。
4、老年人用房的厅、廊、房间如设置休息座椅或休息区、布设管道设施、挂放各类物件等形成的突出物应有防刮碰的保护措施。
5、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至机动车道路之间应留有满足安全疏散需求的缓冲空间。
6、全部老年人用房与救护车辆停靠的建筑物出入口之间的通道,应满足紧急送医需求。紧急送医通道的设置应满足担架抬行和轮椅推行的要求,且应连续、便捷、畅通。
7、老年人的居室门、居室卫生间门、公用卫生间厕位门、盥洗室门、浴室门等,均应选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具及方便老年人使用的把手,且宜设应急观察装置。
注:来自《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