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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照料设施交通空间设计要求是什么?

规划小兵实施监督 2022-07-11 20:09:54812 举报


  • 老年人照料设施交通空间设计要求:

    5.6.1  老年人使用的交通空间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且有规范、系统的提示标识;失智老年人使用的交通空间,线路组织应便捷、连贯。

    5.6.2  老年人使用的出入口和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有条件时不宜大于1/30。

        2  出入口严禁采用旋转门。

        3  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坡道等均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应有防止积水的措施,严寒、寒冷地区宜采取防结冰措施。

        4  出入口附近应设助行器和轮椅停放区。

    5.6.3  老年人使用的走廊,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0m,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40m;当走廊的通行净宽大于1.40m且小于1.80m时,走廊中应设通行净宽不小于1.80m的轮椅错车空间,错车空间的间距不宜大于15.00m。

    5.6.4  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电梯应为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

    5.6.5  电梯应作为楼层间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的数量应综合设施类型、层数、每层面积、设计床位数或老年人数、用房功能与规模、电梯主要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为老年人居室使用的电梯,每台电梯服务的设计床位数不应大于120床。

        2  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且宜结合老年人用房和建筑出入口位置均衡设置。

    5.6.6  老年人使用的楼梯严禁采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

    5.6.7  老年人使用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段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楼梯缓步平台内不应设置踏步。

        2  踏步前缘不应突出,踏面下方不应透空。

        3  应采用防滑材料饰面,所有踏步上的防滑条、警示条等附着物均不应突出踏面。


    注:来自《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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