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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马文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核定河南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建议》:河南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被誉为“中原粮仓”。您根据河南省耕地保护实际,结合地方需求,提出的优化河南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差别化耕地保护政策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经会同财政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我部坚决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职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
一、关于国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科学核定河南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目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底数,综合考虑包括河南在内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全国和各省份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空间管控指标,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建议,加强与河南省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相关重大问题,综合考虑河南省资源环境禀赋、乡村振兴、粮食生产、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发展等空间需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各类空间管控指标。同时,指导河南省在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严格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二、关于国家实行差别化的耕地保护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一方面,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增加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处罚规定。下一步,在耕地保护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另一方面,加大耕地保护的财政激励力度。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及保护性耕作等相关工作,通过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对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等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