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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两方面要求,一是补充耕地指标(面积),二是补充粮食产能指标。
首先,县(区)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有该地区的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成果数据库,可通过将建设范围与数据库进行叠加分析(以自然部门分析结果为准)得出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及等别,一般耕地中的水田、水浇地、旱地的等别会依次下降,另外粮食产能指标L等于(16-等别)*面积*1500。
然后,根据补充耕地指标的主体的不同,一般通过购买耕地指标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也是较方便的。
最后,根据问题,我们可以知道,占用耕地的面积及其质量等别一般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析结果为准,或可以通过咨询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单位得出初步的大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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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看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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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