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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自然资源部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石迎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淮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建议》,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把治理淮河的经验总结好,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淮河治理方案。”2013年,国务院批复《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0年)》,指导治淮工作,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2018年,经国务院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推动全流域综合治理,探索大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加快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加快推进淮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对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淮河流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部主要考虑
我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努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我部支持加快推进淮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建议。
三、已经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打算
(一)关于强化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引领。为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2022年1月,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自然资发〔2022〕21号)《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自然资发〔2022〕20号),将淮河流域纳入支持范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下一步,我部将结合规划的实施,积极支持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2020年9月,我部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河南等省(区、市)编制实施本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5月,我部出台了《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为各地区编制规划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及规范。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淮河流域相关省份做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关于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一是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十四五”时期,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项目申报,通过竞争性评审公开择优确定支持项目。2021年,财政部、我部、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竞争性评审将处于淮河流域的山东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支持范围,将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将有助于提高实施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下一步,淮河流域相关省份可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做好淮河流域地区的项目申报和参与竞争性评审工作,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给予指导。二是支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高度重视,“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17亿元,支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淮河流域相关省份开展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灭火、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质量的改善。三是印发生态保护修复标准规范等文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监督。202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38号),指导和规范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2021年,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印发《关于坚决防止生态保护修复中形式主义行为的通知》(环生态〔2021〕89号),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关于支持开展淮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提升粮食产量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管理,农业农村部每年向各省(区、市)下达农田建设任务清单并联合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由地方相关部门落实到项目和地块。2019—2020年,农业农村部共安排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5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786万亩,联合有关部门下达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028亿元。同时,积极指导江苏等5省在淮河流域等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落实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支持江苏等5省持续推进淮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开展淮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四)关于严格水资源监管,强化水生态保护治理。近年来,水利部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主线,严格水资源监管,强化水生态保护治理,在淮河流域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确定了9条跨省重点河湖、40条省内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了这些江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底线。批复了淮河等12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指导相关省区进一步将用水指标细化到地市,明确了这些江河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指导相关省区建立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地下水水位、取用水量等管控指标。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一省一单”督促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摸清了淮河流域165.7万个取水口现状,针对发现的问题推进整改提升。2014年以来,持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江苏、山东、河南等省份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底,江苏、山东、河南分别压采城区地下水超采量1.67亿立方米、2.84亿立方米、5.06亿立方米,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积极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5省份水土保持中央资金34.9亿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28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39万亩,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水利部将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继续支持淮河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加快推进淮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提供重要支撑。
(五)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和防范应对,开展淮河流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流域防总和地方防指形成合力,共同抓实抓细淮河流域防汛救灾措施。一是强化防汛准备。每年汛前通报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淮河等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等防汛行政责任人,组织国家防总工作组检查淮河流域重点地区防汛抗旱工作,联合或指导淮河流域安徽、山东等省开展防汛抗洪抢险综合演练。协调军队以及中国安能等央企分区域、分方向落实抢险队伍。二是强化应急响应。密切监视淮河流域汛情发展,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滚动联合会商,启动国家防总防汛应急响应,派出部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专家组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防汛救灾工作。防汛关键期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坚持每日视频调度,点对点协调指导相关省做好2020年淮河流域性较大洪水、2021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应对工作。三是强化救援救灾。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同志5次赴一线指导防汛救灾和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先后启动三轮跨区增援活动,紧急从江苏、安徽、山东等10个省份调集4000名消防水域专业救援力量和其他抗洪抢险力量1600余人,协调国家电网等央企派出4万余人,指导河南协调社会应急力量540支队伍1.1万余人有序参与救援救灾。四是强化资金支持。应急管理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淮河流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1年协调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8.48亿元支持河南防汛救灾、冬春救助、航空消防等工作。及时下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持淮河流域有关省查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提供可靠依据。五是强化灾害调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于2021年成立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由应急管理部牵头,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河南省政府联合开展调查。调查报告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今年1月21日全文公布。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指导督促全国各地深刻汲取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对照问题查漏补缺,着眼长远改进完善工作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继续加强淮河流域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积极支持配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