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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项目占用的未利用地,是否需要复垦?

微信用户2631编制审批 2022-07-01 10:58:251460 举报

设施农用地项目占用的未利用地,是否需要复垦?


  • 首先,相关文件规定了: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可见《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文件。

    其次,如果恢复原用途和复垦是划等号的,答案是需要复垦,如果不是划等号的,则答案是不需要复垦,只需简单恢复原土地用途。题主自行理解。

    需要说明的是:1.术语上的恢复原用途和复垦两者是有差别的,比如是否采取了整治措施并通过验收,前者否,后者是。2.请确认该设施农用地是否已上图入库正式备案为设施农用地,若否,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则地上建筑物则为违法建筑。

  • 矿区土地破坏指由于煤炭开采、加工和就地利用等煤矿生产活动导致土地的挖损、塌陷、压占、污染,引起土壤覆盖层局部水文条件的破坏,造成新地形,使土地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丧失其经济价值的现象和过程。以上是对矿区土地破坏的定义,可见土地破坏不仅限于农用地,因此破坏未利用地也应属于土地破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造成土地破坏应当进行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一般不需要复垦。

    需要复垦的用地指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用地损毁的耕地、林地、草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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