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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评价原则或依据,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地域组合、空间分布、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方面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评定和估价。自然资源评价以自然资源的考察研究工作为基础,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条件和依据所在。其目的是从整体上提示自然资源的优势与劣势、开发利用潜力的大小、限制性及其限制强度,并提出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的建议,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评价对象、评价侧重点和评价特定目的,自然资源评价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评价,其内容有所不同。
(1)根据评价对象不同,自然资源评价可以分为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单项评价指对单一门类自然资源的评价,如土地资源评价、矿产资源评价、能源资源评价、水资源评价、气候资源评价、草地资源评价、森林资源评价、海洋资源评价等。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该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地域组合、空间分布、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方面的定量或定性评价。综合评价以单项评价为基础,揭示自然资源的整体性质和功能,为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服务。
(2)根据评价侧重点不同,可以分为以自然属性评价为主的自然资源质量评价和以经济属性评价为主的自然资源经济评价。自然资源质量评价主要对自然资源的潜力高低作出评价,衡量潜力高低的指标一般以自然属性评价指标为主,适当考虑与之有关的经济属性。自然资源经济评价是指按照经济观点,从经济发展和生产布局出发,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开发利用的方向以及开发利用的经济合理性进行的综合论证。
(3)根据评价的特定目的,可以分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自然资源保护改造评价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是从经济发展需要及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的角度,对自然资源内在属性与外部有关条件的综合评估。自然资源保护改造评价是以保护资源环境和资源生产力、改变不利条件而采取相应措施为目的的评价,如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土地复垦、绿化造林、珍稀动植物保护、建立保护区等方面的评价。
选自《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