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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照《云南省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工作指引(试行)》:
村庄建设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建设及需要重点管控的国土空间范围,是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 及因村庄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庄建设边界可分为村庄集中建设区、村庄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
1、村庄集中建设区。
为了满足村庄生产生活需要,划定的一定 时期内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及产业发展等地域空间。
2、村庄弹性发展区。
为应对村庄建设的不确定性以及引导现状 零星建设用地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建设,在村庄集中建设区外 划定的,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建设的地域空间。对应用途分类中 的留白用地,其规模一般为机动指标建设用地规模与村庄建设边界外 零星建设用地规模之和。
3、特别用途区。
为完善村庄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持村庄 建设边界的完整性,根据规划管理需要应划入开发边界内的重点地区, 主要包括与村庄关系密切的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自然和 历史文化保护等地域空间。 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集中的村庄建设行为,原则上不得新增除 市政(乡村)基础设施、必要的配套设施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村庄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边界空间关系示意图
二、参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
村庄建设边界是村庄集中建设的用地控制线,一般包括保留建设用地和近远期发展所需要的宅基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留白用地等用地。
所以,村庄建设边界包含现状建设区域、近远期发展管控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