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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规划小兵实施监督 2022-05-17 23:44:196864 举报


  • 2022年5月12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印发《“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指出:

    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包括25度以上坡地(不含梯田)、河湖耕地、 林区耕地、 牧区耕地、 沙化荒漠化耕地、 石漠化耕地六种类型, 均是指城镇村庄范围外 的耕地。 其中, 25度以上坡地(不含梯田)、 沙化荒漠化耕地、 石漠化耕地指笫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 三调")图斑标注了相关属性的耕地;河湖耕地指国家下发的河流湖泊岸线及最高水位线范围(黄河滩区采用嫩滩范围)内的 “三调” 耕地;林区、 牧区耕地包括 “三调” 已经标注“的二调以来新增的林区、 牧区耕地, 这部分在 三调“ 图斑属性中都有标注, 还包括 “二调 ” 时的林区、 牧区耕地中,目前还是耕地的土地。 上述几种情况扣除重叠并汇总后, 形 成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 这些耕地以外的耕 地, 按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统计。 相关套合形成的矢量图斑以部下发图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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