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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路10米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村集体土地可以农转用后供地给村民建农村道路吗?

微信用户2631编制审批 2022-05-12 15:17:221690 举报
县级公路10米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村集体土地可以农转用后供地给村民建农村道路吗?


  • 根据最新年度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路基8米以下农村道路按农用地管理,所以超过8m要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农转用当然可以。

  • 按照土地使用分类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路基宽度在8米以内,用于村间、田间道路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此前,对农村道路能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没有明确规定,对占用的也没有按违法用地处理。此次《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规定: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农村道路的,判定为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应经批准”也是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 农用地转用后,可以建农村道路。

    2013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581号中,农村道路路面宽度超过6.0米,或路基宽度超过6.5米,要按建设用地管理。但《自然资源部关于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21号)中宣布国土资厅函〔2013〕581号失效;所以,目前即使农村道路路面宽度不超过6.0米,或路基宽度不超过6.5米,原则上也要按建设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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