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国土人,按 Ctrl+D 收藏本站
资讯
文库
问题
依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在建(构)筑物上设置的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裙房2层及以上外立面,面积应根据建(构)筑物结构特征及周边环境确定;
2 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或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3 沿街门店不宜设置滚动走字屏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如需设置,应设置在底层建筑物门楣部位,高度不应超过0.4m,长度不应大于10m且不应超过门面宽度。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
可接收热点信息推送
可在聊天窗口输关键词搜内容
www.GuotuRen.com 国土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打造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资讯、课程,国内专业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与管理信息交流开放平台。
国土人
国土人服务号
免责声明:本站使用腾讯云为网友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平台上所累积的文档、文章、课程等,均来自热心用户的积极上传;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本站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2024 - https://www.guoturen.com/ 豫ICP备18018205号-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