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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有效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必须有科学适宜的标准作支撑。2014年,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努力下,制定并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14,以下简称原《通则》),对指导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随着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加快修订原《通则》。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统一建设标准,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修订原《通则》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实现“到203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2亿亩,改造提升2.8亿亩,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农业农村部密切配合,启动了对原《通则》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