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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3日,自然资源部为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自然资源部修订形成了《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制度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和《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地籍调查》科目,只参加《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和《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只参加《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