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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将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两年变更调查流量不纳入举证范围?

天涯实施监督 2022-04-07 19:36:36821 举报
根据2017年度遥感影像判读,按照2019年3月提交调查成果的任务节点,地方需举证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两年变更调查成果的流量,是否可以将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两年变更调查流量不纳入举证范围?


  • 第三次国土调查时,国务院三调小组办公室明确:因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是抽样检查,因此对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两年变更调查成果的流量变化的图斑,应实地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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