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面有两方面:
1、三调现状被错误的调查成仓储用地,实际的用途是设施农业用地。三调是根据1米(重点区域0.5米)测绘,卫星影像只能看拍摄的屋顶,钢构大棚实际的用途无法得知。是否有可能三调调查时调查错了,本应该是农业钢构大棚,被错误的调查成仓储用地。这种情况在三调调查时会发生。当时是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而且三调调查期间,有纠错的机制;如果当时没有更改过来,目前更改三调成果较为困难。而且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也不得改变三调成果;也不能通过基数转换,合法化;从这个文件中,文件下发前,你还没有补办手续,只能按“二调”的地类来认定。
2、三调调整的为仓储用地,实际用途也是仓储用地,而国土局图斑是设施农用地。你说要办理土地证,说明你建设时没有土地手续。2022年3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贯彻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发布《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在确保地类真实性的前提下,应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合法性。 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点补平衡。
所以,需要追溯到你当时建设时的用地,是建设用地还是农业用地;是建设用地,需要提供依据,没有依据的话,就会按土地利用规划的设施农用地处理。目前看,你还没有补办手续,只能按“二调”的地类来认定,不能依据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