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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关系即人类与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环境之间的关系,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已客观存在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人地关系及其观念是随着人类生产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在人地系统中,自然环境本身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自 然界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在不断提高其内部有序性的过程中获得整体性的发展,自然界的负熵是自然界结构组织整体优化发展的内在依据。自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之后,自然界已经成为人类的外部环境,人的活动已经成为影响自然联系的本质因素,自然环境的发生发展,毕竟还是要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作为人地系统中的人,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既是建设者,又是破坏者。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是环境的塑造者,在人地系统中居主导地位。尽管人类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自然系统,但他们的确具有干预地球上动力作用的巨大能力。反过来,这一切又影响人类自身。所以要努力引导.环境向有利于人类方向发展,趋利避害,也就是要符合自然界客观规律;反之,不按自然规律办事,破坏了地球维持生命的能力,终将受到自然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