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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保护地
《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我国的自然保护地有三种类型。
国家公园:
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自然保护区:
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自然公园:
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2、自然保留地
是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地。包括如下几类: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其他未利用土地,这些皆为三级分类。
自然保护地一般归类为1401公园绿地,自然保留地 具体对应的分类,可以查看: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 用地用海分类分类指南》
https://www.guoturen.com/guihua-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