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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强县付某某非法占地案如何处罚的?

微信用户611实施监督 2021-12-23 08:48:001290 举报


  • 2012年至2019年,付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戚家垭、东门等村土地81.97亩(耕地13.94亩)加工堆放石料、修建道路等。2019年4月,宁强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9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6月,宁强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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