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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强县某工程机械公司非法占地案如何处罚的?

微信用户611实施监督 2021-12-23 08:07:001316 举报


  • 2011年至2019年,宁强县某工程机械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高寨子街道办事处薛家坝村郑家山土地90.04亩(耕地43.69亩)加工、堆放石料及修路。2019年7月,宁强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10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宁强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杜某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杜某军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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