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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市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如何处罚的?

微信用户611实施监督 2021-12-23 08:34:001543 举报


  • 2016年10月,福建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西洋镇上螺村耕地9.4亩(永久基本农田9.13亩)建设养鳗场。2019年6月,永安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7月,永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2万元;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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