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国土人,按 Ctrl+D 收藏本站
资讯
文库
问题
2019年4月开始,姜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天目湖镇观山村委周笪组土地38.41亩(永久基本农田34.87亩)取土挖塘、扩建机耕路、硬化场地。2020年7月,溧阳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9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4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90万元。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
可接收热点信息推送
可在聊天窗口输关键词搜内容
www.GuotuRen.com 国土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打造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资讯、课程,国内专业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与管理信息交流开放平台。
国土人
国土人服务号
免责声明:本站使用腾讯云为网友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平台上所累积的文档、文章、课程等,均来自热心用户的积极上传;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本站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2024 - https://www.guoturen.com/ 豫ICP备18018205号-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