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问题>实施监督 >

河北省保定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如何处罚的?

微信用户612实施监督 2021-12-23 08:00:001692 举报


  • 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保定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涞源县东辛庄村土地137.02亩(耕地13.43亩)建生态观光园。2018年5月、12月,原涞源县国土资源局两次立案查处,经原保定市国土资源局鉴定认为耕作层消失、种植条件严重损坏,2019年4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4月,涞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张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12万元。

提出 问题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