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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如何处罚的?

国心实施监督 2021-12-23 08:30:001817 举报


  • 2009年5月,天津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明道南侧杨柳青农场土地232.38亩(耕地221.28亩)建设农业园。2018年4月,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立案查处,10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9月,西青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合作社法人代表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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