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果蔬保鲜基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可以征为国有么,有这个说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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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1年5月24日《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对“三调”数据进行归并、细化,制定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在表中明确:
设施农业用地(0602,0603,0604)不属于建设用地;
不属于建设用地,是不能征为国有土地。下一步,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可以征为国有。
目前,国土空间规划进展缓慢,看看正在编制的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项目的用地性质及是否在开发边界内。
另外,在三调中,看看现状用地是否为农业设施用地。如果现状调查为工业用地,远期国土空间规划为工业用地,还有希望当做工业来用。如果现状调整为农业设施用地,只能按最新的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