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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管制维度是什么?

微信用户611实施监督 2021-10-08 08:54:001990 举报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包括总量管控、计划管理、边界管护、功能管制等四个管制维度。

    1、总量管控

    对建设用地面积、用水总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实际数量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值。

    对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林地保有量、重要湿地(包括国际、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面积、海洋自然岸线长度实行总量控制,实际数量不得小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值。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重要湿地、水域、海洋自然岸线,确需占用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批,并进行占补平衡(海域湿地、海洋自然岸线实行占用与修复平衡),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有优化。

    2、计划管理

    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项土地利用行为不得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定额控制。控制森林年采伐量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制定海洋自然岸线保护与控制的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

    3、边界管护

    边界管护包括省级层面管制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基本控制线和市级、县级层面管制的重要基础设施廊道、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城镇发展区“五线”等其他重要控制线。

    4、功能管制

    制定每个用途管制分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准入的功能以及依法依规应退出的功能,保障主导功能的发挥,避免干扰功能的妨害。对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公益性设施等用地用海的功能进行强制性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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