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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用地:
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用途和强度,引导优先使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理确定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理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乡村旅游配套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①农村商业服务业用地
明确农村商业服务业用地的用地性质、规模和位置。
②农村生产仓储用地
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明确现状农村生产仓储用地保留、拆除、改造、扩建、新建等分类处置要求,对确有发展需求的村庄,明确规划农村生产仓储用地的布局、规模、产业准入类型和建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