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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5月《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村庄规划编制时,应针对村域的现状情况以及村民的建设需求开展详细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可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入户调查、问卷调查和访(座)谈等形式开展。调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3.1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
调查村庄建设的各项任务与要求、村规民约、各类管理和政策等规章制度,以及与村庄发展相关的各项规划,充分了解村民生产生活现状和真实诉求。
调查村域产业发展现状、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分析村域主导产业、产业发展的潜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3.2 自然资源调查与分析
调查村域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林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各项自然资源情况,重点调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湿地、矿产等资源的数量、质量与空间分布情况;调查村域内生态用地的保护现状;调查耕地后备资源综合整治的潜力,分析村域内国土资源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中存在的问题。
3.3 历史文化资源调查与分析
调查村域内村庄形态与整体格局、街巷空间、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宗祠祭祀、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等情况,分析周边社会经济环境情况,分析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的保留价值和开发途径。
3.4 土地权属情况调查
调查村域内土地权属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3.5 农村居民点调查与分析
在各农村居民点内开展入户调查,调查每户农居的人口、劳动力人数、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房屋建造年代等情况;调查村民的建房需求,尤其是无房户、危房户的建房需求;调查拆迁归并意愿,尤其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列为搬迁撤并类型的农居点用地。
分析村庄人口规模、户籍人数和农户数。按照以现状人口为基础,与农业生产特点、耕作半径相适应,与耕地资源、生产工具、机械化程度、产业类型、经营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等相适应的原则,分析可承载的合理的人口规模和农户数,分析村庄整治提升或撤并的情况,分析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布点及规模情况。
调查村域各居民点内闲置土地的情况,分析闲置土地复垦或再利用的潜力。
3.6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调查与分析
调查村域内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供销社、兽医站、农机站、托儿所、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卫生服务站、村邮站、宗祠、中小学、幼儿园等设施及用地。
调查村域内用于村民活动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小广场、小绿地等。
调查村域内各类道路用地,包括村道、村庄内部道路等乡村道路用地,以及对外的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用地;调查村庄停车场、公交站等其他交通设施及用地。
调查村域内公用设施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环卫、消防和水工设施等用地及设施的完善情况。
调查村域内农田水利设施配设情况。
根据以上调查分析各基础设施的布局、完备程度、可利用状况和需要完善的内容等。
3.7 村庄产业用地调查与分析
结合自然资源调查情况,根据林地边界和林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林地利用的潜力和产业开发途径。
调查农业用地现状及产权明晰状态,分析产业规模经营潜力和途径。
调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摸清产权情况,分析区位优势、农业资源特色、科技依托、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产业基础等情况,分析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潜力和途径。
3.8 工程基础调查与分析
调查村域内地形地貌、水文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等情况,调查村域内及周边地质灾害情况,调查水土保持及压覆矿产情况,分析工程基础对土地利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