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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期应首先研究并确定下列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对规划范围内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规划中强制性内容实施执行情况。
(二)目标策略: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城镇性质和职能,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地区发展条件,明确规划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策略。
(三)总体规模:根据上位规划和发展现状,合理确定服务管理人口,分析人口类型及相应的供给标准,结合规划期内项目建设用地情况,明确总建设规模。
(四)空间结构: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总体空间结构和约束性指标,根据山水格局、资源条件、公共安全及建设情况等因素,明确规划空间结构,细化建设用地边界和公共蓝绿开敞空间,划分控制单元。
(五)用地布局:结合规划空间结构,在用地评价和用地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地块的特点和要求,对各类功能的用地和空间进行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