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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开展 28 个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2016 年 12 月,中办、国办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新增了 7 个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同时,十八届中央深改组共计 38 次会议,其中有 13 次会议直接或间接涉及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及规划体制改革问题,在中央城镇化工 作会议、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会议及文件中,先后有 20 多次提出有关开展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保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
2015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构建以优化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形成全国统一、相 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 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同时,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 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空间规划 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 基本依据。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 区)三级。
可以看出,构建“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 是空间规划的根本任务,也是三个不同层面的核心要求。全国统一,就是 要进行空间规划全覆盖,形成全国一张图,主要路径就是按照十九大报告明确的完成全国三线划定,进一步形成“三区三线”,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控制线精准落地,进行空间分区和用途管控。相互衔接,就是要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衔接,核心是技术数据的衔接,达到规划期限、目标指标、坐 标格式、用地分类、空间分区、边界规模等的衔接协调,真正实现“多规合一”。分级管理就是按照国家、省、市县(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 辖区)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权限、法律地位,达到依法有 据、科学有效的空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