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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答记者问, 关于此问题的提出及回答如下:《方案》要求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划定三类空间,之所以用“三类空间”代替“三生空间”, 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的战略部署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城市化、农业和生态安全三大战略格局,“三类空间”与之相对应,是三大战略格局在国土空间管控上的具体落地实施。
二是“三生空间”划分单元相对精细,适于在城市或村镇内部划定,不适宜在城市外围的广大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直接划定,也不利于实现对大的地域空间的综合管控。
特别是在中央倡导产城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即使在城市内部,“三生空间”也往往彼此耦合, 很难精确划定具体边界。三是考虑了国际经验和实践基础,发达国家通常先划定城市建设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地区、绿色开敞生态地区等综合功能分区,再细化安排用地布局;全国 28 个“多规合一”试点市县也大多探索划定了“三类空间”,实践证明是科学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