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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答记者问,关于此问题的提出及回答如下:“棋盘”不能只有“网格”,也要有与“网格”相配套的运行规则,这就是与“三区三线”相配套的综合空间管控措施。目前,各部门在各自划分空间管控分区的基础上,配套设计了不同的管控原则和措施,加剧了“多规”矛盾冲突。同时,现有空间管控措施多为单一目标管控。例如,土地利用规划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区”,和城乡规划的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三区”,都是单一针对建设行为的管控分区,与之相配套的管控措施, 就无法适用于对广大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的管控。因此,《方案》提出以“三区三线”为载体,合理整合协调各部门空间管控手段,形成综合空间管控措施。
在市县“多规合一”试点过程中,初步形成了综合空间管控措施设计思路,即通过管控原则、开发强度、用地规模、保护界线等,实现对各类空间开发和保护行为的落地管控。具体分为三级:一级为三类空间管控, 主要明确三类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方向;二级为“三区三线” 管控,针对划分“三区三线”形成的六类分区,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和重要程度,细化设计管控措施,区分管控严格程度;三级为土地用途管控,重点针对三大类用地,提出土地用途转用管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