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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已经简述了“多规合一”的概念,要进一步理解,首先要说 明“多规”到底是几规。回答这个问题也得分两个阶段说。第一阶段,从2003 年最早探索试点到 2014 年、2015 年,28 个市县试点,“两规合一”“三规合一”“四规合一”“五规合一”“多规合一”等在各市县均有试点和提法。从目前“多规合一”实际试点情况来看,“两规”“三规”甚至“四规”“五规”已无法满足系统性合一和协调衔接的问题。因此,首先“多规合一”基本是“多规”,只是“三规”“四规”“五规”是“多规”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规划而已,并不代表其他规划不参与“合一”工作。所以,“多规”应该包含一个市县的所有层、级、类规划内容(关于规划的基本分类在前边已详细说明过)。主要的几类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文物旅游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农业规划等。第二阶段,也就是 2016 年到 2017 年以来,《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出台,在第一阶段“多规合一”试点进一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战略部署,也就是说“多规”的范围主要为各类空间性规划, 并通过“先布棋盘、后落棋子”总体技术路线进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