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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庄规划工作中,如何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

规划小兵实施监督 2021-04-06 06:52:002308 举报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阶段,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差距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体现在公共资源配置上”“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近年来,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镇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我们在村庄规划的相关调研中也发现,这方面的供给还难以满足大部分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放在城镇化趋势上看农村,以城乡融合的思路做好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近远结合,避免资源浪费。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有些村庄里的公共服务设施已经出现了闲置情况;有些村庄离城镇近,老百姓都选择到就近的县城或镇上看病、上学,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村里公共服务设施的闲置。

    因此,《通知》和《意见》均强调要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具体来说:一是以县域为整体城乡统筹考虑,对于与城区、城镇距离较近的村庄,可将其纳入城镇生活圈,引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和覆盖;二是配置标准上,要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既要保障合理需求,也要注意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三是要注重村庄与村庄之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以及各类设施之间的复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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