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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村庄规划定位为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各地近年来的实践也表明,村庄规划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浙江省从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到建设美丽乡村,其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做好村庄规划,这有利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明确村庄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有利于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地貌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有利于统筹安排各类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坚持村庄规划引领,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依据,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