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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1 地理底图,应包括:
1)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界线和政府驻地。
2)山体。
3)水系。
4)规划城镇发展区。
5)规划高速公路、快速路和主干路。
2 必选要素,应包括:
1)居住生活区。
2)综合服务区。
3)工业发展区。
4)物流仓储区。
5)绿地休闲区。
6)交通枢纽区。
7)战略预留区。
8)城市弹性发展区。
9)特别用途区。
3 可选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市级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编制指南》细分和补充二级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