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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征求意见稿):
1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图幅配置内容包括: 图名、图廓、指北针与风玫瑰图、比例尺、图例、署名和制图日期。
2 图名。图名宜位于图廓外上方,包括规划名称、主 题名称,汉字采用宋体,英文采用 Times New Roman。
3 图廓。图廓由外图廓和内图廓构成,外图廓用粗实线绘制,内图廓用细实线绘制;外图廓和内图廓之间添加方里网并注明公里数,内图廓四角点标注经纬度。
4 指北针与风玫瑰图。指北针与风玫瑰图可绘制在图幅内右上角或左上角,有风向资料的地区采用 16 方向或 8 方向风向玫瑰图,其他地区采用指北针式样。
5 比例尺。比例尺可选用数字比例尺或直线比例尺, 数字比例尺形式如“1:100000”,直线比例尺总长度宜为 10 厘 米。
6 图例。图例由图形(线条、色块或符号)和文字构 成,图例绘制在图幅内左下角或右下角。
7 署名和制图日期。图件应署规划编制单位的正式名 称和规划编制日期,注于图廓外左下方或右下方。